首页 公司动态

东方凯虹被国家商标局审查通过-宇虹颜料

2016-01-22 08:33:00 

2012年6月6日,我公司申请的“东方凯虹 DONGFANGKAIHONG”第2类商标
正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。

山东宇虹

此商标的成功申请,是我公司品牌建设的重要里程碑,这标志着我公司开始走
品牌发展之路,在国家允许的服务项目范围内拥有商标的专用权。未经我公司
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我公司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
的,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

网友热评